本文转自:河北日报

集思录

别让“二维码”成了“拦路码”

龙敏飞

停车缴费、点餐、购物……如今,这些场景中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成为一种日常,但这种本该便捷快速、提高效率的消费方式,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、被迫授权个人信息、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,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。(据新华社3月18日报道)

对消费者来说,愿不愿意关注商场公众号,这是他们的个人权利,不能成为“必选题”。人为“设路障”,不关注公众号就不能点餐、购物、停车,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也损害了商家的形象。

“强制关注”的背后,是商家的“小算盘”——获取消费者信息,扩大自家公众号的影响力,就可以增加推送广告的受众,从中获取更多利益。殊不知,这一做法很可能存在信息泄露风险,涉嫌侵权。正如专家分析的那样,“形式上自愿、实质上强制”的交易行为,有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;“没法拒绝的被营销”,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不尊重;“过度索取信息”,则增加了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……无论哪一种情况,都不为法律法规所允许。

避免“二维码”成为“拦路码”,需要多方共同努力。消费者要增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,遇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或不当使用,可以直接选择投诉举报。监管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严格落实二维码的使用识别标准,减少或禁止部分商家对用户信息的强制收集。针对一些商家和平台违背消费者意愿乃至滥用个人数据等行为,应建立长效机制,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商家应该明白,耍小手段、用小聪明不是长久之计,甚至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要自觉提供线上扫码、线下人工等多种途径,并在消费结束后承担起清除顾客相应信息的责任。最根本的,是在提升服务品质上下功夫,多思考如何才能带给消费者更多便利,如何才能让消费者购物更舒心。

扫码消费模式不能成为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工具。合理引导、加强监管,确保“科技向善”,才能让“二维码”真正便捷高效服务消费者,让人们用着方便、用得放心。